郎咸平:遏制公务员合谋犯罪

2007年12月07日《财经文摘》

  文/郎咸平

  最新的十七大报告令人振奋,其中关于惩治腐败部分的内容昭示,中央政府打击贪腐维护 社会公平公正环境的决心绝无动摇。和谐社会确实是中国当下至关紧要的方向。可以预见的是,十七大之后,未来反腐败的进程还会继续,成果也会越来越大。例 如,对上海社保案以及陈良宇案的追查,就在不断落实。很多海内外媒体记得,我去年9月12日接受采访时,发言直指要追究上海一把手的贪腐问题。到今天,我 还是想说,司法处理陈良宇是民心所向,符合社会的利益。我很赞同中纪委副书记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候提到的一句话,那就是:反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 的长治久安。

  我想提醒人们,中纪委副书记的访谈之中,还有另外一段话非常值得大家重视:”那就是陈良宇严重违纪行为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很多做法都是披着合法外衣行违纪违法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

  我想分析的一个上海市松江区政府贪腐公务员跨部门联手操作的抢夺案例,就是这种打着合法外衣而行违纪违法之实,我称之为合谋犯罪。这是一个直到今天还有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的典型例子。

  由2002年5月起至今,在上海松江,一块涉及上千亩的土地引发了由外来投资者、国有企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之间的利益纷争。事件主角北京庄胜集团在遭受了明夺暗抢合同土地开发权尽失之后,又遭到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官司。

  我之所以关注此案,因为这又是一个罕见难得的土地腐败全过程尽显的案件。以往,公众常说起土地开发中的腐败,但是往往语焉不详,不知道到底真相 如何。例如,官员私用公权力勾结恶商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是,一般外人,也很难知道其中的蹊跷。所以,我在此呼吁,社会各方应共同注意这个社会为此付出巨大 成本的案例,深入剖析,彻底明了贪腐官员非法获利的方式和操作手法

  本案之中,地方政府部分官员蓄意私用公权力,联手制造经济纠纷的烟雾,打着建设松江、维护松江地方利益的幌子,实质进行疯狂的土地瓜分、变现, 涉及利益数以十亿元计算。 松江区的副区长、道路建设集团负责人、工商局、公安局的部分公务员和市法院的部分法官构成这个腐败小集团的首脑。目前有关此案的数十份文件和资料足以帮助 公众清楚看懂,上海土地开发的腐败规则是怎样地在陈良宇治下的上海大行其道的。

  所以,我提醒社会,要高度重视公权力的跨部门联手私用贪腐这一危险的方式。该案的起初,是松江区部分行政部门的公务员联手,以他们把持的地方行 政公权力介入作案,然后是司法部门部分不良分子在诉讼期间,以法律的名义为这些贪腐官员的利益共同体背书,庇护其作恶。而地方这样大动干戈不惜联手作案, 其背后的主要获利者,往往是那些所谓有神秘背景恶劣商人,然后是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部分官员分享其收益。

  多个部门的公务员挪用公权力协同作案,其危险之处在于,哪怕每个部门都是做一点小恶,但是叠加起来,就能形成极大的危害。对于受害者,无论是普 通老百姓,还是富人,还是大企业,都难以抗衡数个挪用来的红章所带来的杀伤力。当然,这种本来不该出现的杀伤力,最后损害的,是整个国家和社会。

  我特别提醒中国社会:与其仇富,不如仇”腐”。因为,贪腐官僚的所有既得利益,一元一角,最后都会加在社会公众身上,换句话说,社会要为贪腐势力买单。而买单的最典型表现,就是各种生活必需成本的急剧上升。贪腐可怕吗?可怕。

  但是大家要知道,贪腐之中最可怕的,就要数这种贪腐公务员联手挪用公权作案、再勾结司法权力为其行为作”合法”背书的方式对社会危害最大。为什 么这么说?因为相比起单个人的贪腐情事,公务员的合谋犯罪,性质更为恶劣,因为这类裹挟行政、司法、工商以及警察权力的犯罪,基本上等于是形成一个地方独 立王国,动摇国本。而且,这种合谋犯罪还有强烈的传染性,腐蚀干部。往往犯事之初,只是两三个部门数人涉及,到后来就牵连多个部门数十人,彻底腐蚀掉地方 的公务员系统,瓜分掉的利益也是天文数字。对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恶果,就像这次的松江交通枢纽土地腐败案一样,几乎无可收拾。

  鉴于贪腐之中,这类罪案层出不穷,这种时候,最应该采取的方式就是“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由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解剖这个案件,解开其层层包装的合法外衣,明示社会,以此来遏制公务员合谋犯罪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这才是国家和社会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