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毫无疑问必须守法。 无视法律规定的创新,在中国立法–人治大于法治、执法更落后于立法的情形下,奶企只是一个典型。三鹿倒台,并不代表着三鹿没有做出过贡献。 蒙牛不守法受责,理应谢罪。 在国内大部分养殖业几乎可以随意添加抗生素。转基因食品几乎毫无社会阻力,因为老百姓物对质监部门没有话语权。
比如,转基因食品,有没有危害?这,不是件容易做结论的事情。总是有很多人会成为转基因食品的的食用者,为转基因食品设置一定阻碍时,可以让未知危害控制到到一定程度。如果这类事物一旦毫无限制,立即覆盖,一旦结果证实有某些不可逆转的副作用,就将导致巨大的社会损害。而如果较长期内证实并无损害,届时再推广也不迟。第一个吃螃蟹者,除了胆大,在商品经济的今天,知情权恐怕应更多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