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 Fwd: 国法和家规 2009年7月24日 kylin 自己家的小孩违法家规,自己在家打屁股。 这事,中国古来天经地义,养不教父之过嘛。 打屁股这事儿,按现在国法算”违法”吗? 这自以为的”天经地义”与乌托邦式的”普世价值”,是违反还是符合? 注:读历史图书,发现古代”国人”并不指全部国民,只是国都采邑范围内的人群。山野村夫,应该不算”国人”。